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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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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3-04-17 11:12:49 浏览次数:

二、职称初定、晋升评审申报条件、程序、要求

登陆南通职称网(网址:WWW.0513ZC.COM)首页,点击“职称晋升资格条件”,可查询到各类中、高级资格条件。登陆县人社局网站(网址:www.haldbz.gov.cn)首页,点击“政策法规”,选“科技人员工作科”可查询到初定及初级评审条件。

(一)初定资格条件、程序

1、初定条件:大中专毕业生在所学专业与所从事工作的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前提下,具备以下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表中简称“技龄”)的,可申请初定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

初定资格说明:

①大中专毕业生的学历必须是国民教育序列认可学历,其毕业证书信息能够在教育部高校学生信息网上(学信网)查询到。

②已实行执业准入控制的行业,须取得本行业准入(从业)资格后,方可初定相应职称资格。例如会计、教师、律师等行业。

③国家明确不开展初定的行业,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如:卫生技术。

④所学专业与所从事工作专业不属同类(相同或相近)则须参加评审。

2、初定申报程序:

申报人在具备上述初定条件后,即可登陆南通职称网,按以下步骤完成申报工作:

(1)单位注册。县职称办或主管部门审核单位注册信息。

(2)个人注册。以单位进入系统,审核个人注册信息。

(3)以个人进入系统,填写“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申报表”,打印一式2份,并由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单位盖章。(说明:初定员级的,申报表中“送审机构”一律选大中专生初级职称初定(助理级)资格。)

(4)在达到规定年限的当月25日前完成网上提交。

(5)提交后,当月25日前将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单位审核并盖章)以及初定申报表一并送到县职称办。

(6)当季季后10日前在南通职称网查询到已有证时,一周内带身份证、40元初定费来取证,同时取回一份已审批的申报表。(申报时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合格的取证时要带一张1寸正面免冠照片。)

初定职称工作一般每季度集中办理一次发文、制证。

(二)评审晋升资格条件、要求、程序

1、晋升资格条件

(1)评审。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后,符合下列表中国家规定的学历、职称、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可申报评审晋升相应级别的职称。少数专业破格申报评审的,依照该系列评审条件中破格申报、评审条件。

其他系列不具备规定学历(专业不对口)晋升资格学历、资历条件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2)遴选认定国家建设工程中级。已取得乡镇建设工程中、高职称的人员,符合市职称办2013年遴选认定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实施细则规定的,可申报遴选认定国家建设工程中级资格。

(3)高级经济师认定。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任企业副总经理以上职务(含总经济师)并实际在职在岗满7年,可申报高级经济师认定。申报认定按省职称办《关于在业绩突出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中开展高级经济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意见(试行) 》(苏职称〔2008〕19号)规定。

2、职称外语、计算机、论文、著作要求

(1)职称外语应用能力的要求:凡在县城(含)以上工作从事下列专业的人员,申报高、中级职称资格评审的,需按规定参加全国或江苏省职称外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或有效成绩通知单,具体专业为:高校、党校、中专校、技工学校教师,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农业科学研究,实验技术,卫生,图书资料,文物博物,档案,公证,律师,新闻,出版,教练员,国际商务等系列(专业)。其他专业人员外语不作要求(包括二外),职称外语成绩长期有效。

凡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申报中级技术资格时,职称外语可不作要求。

其他有关要求按“苏人通[2007]76号”文件精神执行。

(2)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要求:申报高、中级职称资格评审的人员,需按规定参加全国或江苏省职称计算机考试(含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或有效成绩通知单,计算机成绩长期有效。

取得高校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二级以上证书或教育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合格证书的,申报参加中级资格评审的,职称计算机考试不作要求。

(3)职称论文、著作的要求:申请人取得低一级资格,申报


3、申报评审的材料要求

中级评审申报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基础材料部分

①个人近期大一寸照片;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评审申报表一式2份(完成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不装订);

④简介表:一式15份(可在南通职称网上下载,不装订);

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具有多个学历的应同时提供。其中,非全日制学历还应提供学籍登记表或国家教育部学信网电子注册证书信息);

⑥现职称证书及单位聘用合同复印件;

⑦近3年年度考核表或任期考核表复印件;

⑧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和第三、四轮公需科目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

⑨相关的获奖(表彰)证书复印件。

(2)业绩材料部分(对照评审条件)

①撰写的本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或专题业务报告。总结应完整并如实反映本人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专业技术水平、专业理论的掌握、提高情况和所取得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对所承担的课题或项目或管理或产生的经济效益等应说明本人在其中的地位和作用。

②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能力。包括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任命文件,社会兼职聘书,承担的项目或课题的立项报告和批复、市场分析、营销情况、财务管理等佐证材料。

③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理论水平。本人的专著、译著或合著等,在专业期刊上正式发表的论文或在相应级别的专业协会上交流的论文,独立撰写的为解决复杂的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技术总结、重大立项研究(论证)报告等专业文章。

④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成果。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成就和获奖材料:包括所完成的设计或研究、承担的项目(施工管理)或课题(含QC)、技术改造(含施工承包〔含分包〕合同、施工组织设计等)或创新、发明(实用)专利、主持或参与起草技术规范、工法、国家或地方、企业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获得的专业成果奖项、经济效益等佐证资料。

初级材料要求参照中级。高级材料要求须按照省、市相关系列职称办文件规定。

申报人的学历、职称、论文、业绩、专业工作年限等要素的计算,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

4、申报评审材料的装订要求

(1)中级材料装订:

①根据“申报职称资格材料目录”(南通职称网“表格下载”栏目“下载中心”下载)逐项按序提供相应佐证资料,按照先基础材料后业绩材料的顺序装订成一册,中间用彩色插页分隔(申报表和简介表不装订)。

②所有申报材料装入同一档案袋,袋面上粘贴“申报职称资格材料目录”,右上角要注明“地区:海安”字样。

③申报人员的照片背面要注明姓名、单位,装入小纸袋,并将纸袋粘贴在档案袋内页。

初级材料装订参照中级。高级材料装订须按照省、市相关系列今年文件规定。

5、申报评审程序

(1)个人按要求在南通职称网上完成网上申报,申报高级的同时还需在省相关职称网上申报,并按要求撰写整理形成书面申报材料。

(2)单位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盖章签字),检查申报人网上申报信息,将本单位的申报材料汇总后报送县职称办。

(3)县职称办按规定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在相应的证书、业绩佐证材料等复印件上签字盖章。

(4)综合工程(含建设、机械、电子、纺织、化工)初、中级申报材料由县职称办进行汇总,中级经市职称办批准后9月底前组织评审,初级10月底前组织评审。

建设工程中级遴选认定由县职称办汇总报市职称办,市职称办9月底前组织评审。

其他系列初、中、高级申报材料,在经县职称办初审后,由申报人自行送至市相关系列职称办,市相关系列职称办受理组织评审和中转。

6、申报评审材料报送时间安排

(1)申报国家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各系列各专业的正高、副高)的材料,根据省各行业职称主管部门的要求,在规定申报截止时间前,必须送县职称办初审后再上报。县有关主管部门在接到上级申报高级职称的通知时应及时与县职称办联系,确定初审的时间,并抄送一份省或市业务主管部门下发的高级职称资格申报评审文件。

(2)申报综合工程初、中级,建设工程中级遴选认定资格的材料,4月开始,6月25日前报送县职称办。

(3)申报非综合工程初、中级资格的材料,在各系列职称主管部门规定申报截止时间前,须送县职称办初审后再上报。

(4)报送材料地点:海安县人社局科技人员工作科,西四楼406室(初定、高级评审)、408室(初、中级评审),(地址:海安县城长江东路10号)。联系电话:88926280。

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1. 组织落实好南通市专业技术人员第四轮公需科目培训工作(南通市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网网址: www.ntcedu.gov.cn)。各单位要统筹规划,保证所有专业技术人员都应分期分批参加培训。凡  本年度和下年度初定和拟申报晋升资格及聘用人员必须在今年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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